关于全面开具“数电票”,取消纸质发票的通知
2023-07-26 15:17:30
为落实中办、国办印发的 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要求,加大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(以下简称“数电票”)力度,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《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》(2023年第1号)精神,我院已纳入吉林省“数电票”试点单位。从2023年8月1日起,我院全面开具“数电票”,取消纸质发票。“数电票”的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,望周知!
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
2023年7月26日